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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咏警戒 其三·吴处厚

作者 · 吴处厚(人物档案 →)

国法须遵守,金科尽诏条。

一毫如有犯,三尺不相饶。

岂肯容奸黠,何须恃贵骄。

自然逢吉庆,神理亦昭昭。

原文(繁)

國法須遵守,金科盡詔條。

一毫如有犯,三尺不相饒。

豈肯容奸黠,何須恃貴驕。

自然逢吉慶,神理亦昭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