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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月野舍旁之李花于梅时郡斋有诗遂次其韵 其一·赵必𤩪

作者 · 赵必𤩪(人物档案 →)

李花不减梅花白,闲与梅花争几回。

惟有暗香疏影句,承当不下让还梅。

原文(繁)

李花不減梅花白,閒與梅花爭幾回。

惟有暗香疏影句,承當不下讓還梅。